为落实《北京市2013-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》和《北京市2013-2017年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》,市质监局于8月27日批准发布了地方标准《低硫散煤及制品》(DB11/097-2013),该标准9月1日起在本市实施。
该标准是对2004年版地方标准的修订,此次修订主要调整了散煤、型煤产品的灰分、挥发分和全硫等质量指标。其中,全硫含量全部降低为0.40%;含有烟煤的型煤灰分降低为30.00%,设定了挥发分上限;增加了无烟散煤的质量控制指标等。标准的推广应用,将有效控制用煤质量,减少燃煤对环境的污染,改善空气质量状况。